Article 75

In force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在推进科技创新过程中,作出的决策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因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发生变化造成损失,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规定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其决策责任。

科技人员承担探索性强、风险度高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由于客观原因未达到预期目标,但原始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免除相关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