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等应当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安排。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其年度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建立备案审查工作领导机制、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开展备案审查案例交流和理论研究等形式,定期研究和部署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