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法律援助人员凭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依法利用档案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得公开的档案资料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民政、人力社保等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进行的调查取证、查询咨询、复印资料工作予以支持,并免收档案资料查询、调取、复制、出具证明等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