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本行政区域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

市、旗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宣传,推送安全提示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违法信息拦截、预警劝阻、协调处置等机制,实现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

电信业务经营者、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风险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客户作出风险提示,按照规定采取阻断措施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