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运输垃圾、砂石、灰浆、煤炭、白灰、粉煤灰以及其他散装货物、液体的车辆应当全覆盖或者密闭,不得泄漏、遗撒。
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
违反第一款规定运输散装货物、液体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款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