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发放,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审核发放。
禁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禁止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