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黄柏河流域的规划、保护、利用以及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黄柏河流域(以下简称流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黄柏河自干支流发源地起至小溪塔集锦桥橡胶坝止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

流域内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和管理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