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设计和施工。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