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自治州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自治州立法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规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Local Regulations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