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海域使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遵循保护优先、适度开发、陆海统筹、节约利用的原则,坚持依法用海、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

海域使用应当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岸线保有率、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等管控要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禁止新增填海项目。严格控制围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