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域地籍调查、海域使用论证和海域评估等,并依据相关结果编制出让方案,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海域使用权出让。

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