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