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中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的,应当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淮海战役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其规模、内容、周边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划定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禁止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禁止污损、占用、破坏保护范围内相关设施,禁止在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安全、历史风貌和环境的生产经营、休闲娱乐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