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公安机关负责停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以及用地保障等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达到办理施工许可限额规定的公共或者专用停车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停车收费价格行为的监督工作;
财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应急管理、税务、国防动员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