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依照本规则第四章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相关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有关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时,可以邀请相关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Local Regulations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