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网约车企业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网约车平台运行正常、稳定,提供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
(二)为乘客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对车辆的运行和服务过程实行动态监控,保证线上登记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一致;
(三)合理确定客运价格,明码标价;实行动态调价的,应当提前十五日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四)依法采集、保存、使用网络数据,加强数据保护和安全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