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警校合作工作机制;
(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校园周边涉学生突发交通事件,会同教育、住建、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三)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依法依规管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校园周边设立护学岗位,建立日常巡逻和高峰勤务制度,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涉学生突发交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对校园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五)组织校园周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与校园合作,建立交通联防组织,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