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和托幼等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基础上,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

推进城市服务移动应用程序在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各类应用场景数字身份互认,促进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平台在省域、长江三角洲区域内联通运用。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