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本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共同完善示范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协调规划目标,统一基础底板、规划基期、规划期限和核心指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规划编制、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的跨区域协同和有机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