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本地区消费量大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应当加大抽样检验频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进行抽样检验、快速检测,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