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与农村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总体绿化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农村绿化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林业等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农村总体发展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绿化、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