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为公众提供丰富、便捷的数字文化服务。

省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源。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加强数字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