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统称有关委员会)依法行使审议、研究法规案的职权。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员会)负责统一审议,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与外事华侨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宗与外侨委员会)负责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