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全省统一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本地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并充分应用大数据、遥感遥测、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分析、共享和预警发布等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增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涉密的地质资料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