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公告应当载明该法规的制定机关、通过日期、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和施行日期。

地方性法规修正案或者废止案应当作出关于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决定,并予以公布,作出修改法规决定的,应当同时公布修改后的法规文本。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其公告、法规文本以及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自贡人大网以及自贡日报上刊载。

在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