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规范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