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就该法规制定的必要性、法规草案的可行性、合法性和相关专业技术问题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时向全体会议报告。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继续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