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自治机关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统一规划,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自治机关实行市场化配置资源制度,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鼓励各类经济组织、个人来自治州投资开发资源。

跨自治州辖区实施的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自治州应当享受与该项目输出资源比例相一致的地方税收入分成。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州内开发资源或进行建设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开发地或建设地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防止水土流失和其他公害。

自治州为国家建设输出自然资源,应当享受国家和上级国家机关以及资源输入地给予的利益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