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发布地方性法规公告,应当载明制定机关、批准机关,通过、批准和施行的日期。

地方性法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重要权益或者需要做必要的实施准备工作的,从公布至施行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其文本以及草案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普洱人大网和普洱日报上刊载。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