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临时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停车场标志牌、交通标志,划定交通标线、泊位标线;
(二)停车场出入口直接与市政道路连接的,未经批准不得在道路红线内设置道闸;
(三)进行地面硬化和防滑处理,保持地面坚实、平整;
(四)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车牌识别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五)需经人行道驶入停车的,按照规定标准对人行道实施硬化;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