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绿色建筑设计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意见书中注明是否符合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的结论。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并实施绿色施工方案,在施工中采取降低能耗、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编制绿色建筑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