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三)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配置法制审核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