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国、省、市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道路、通信、水电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散中心、服务驿站、加油站、厕所、停车场、公交车、充电桩、公共消防设施、指示标识等乡村旅游配套服务及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