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机制,统筹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