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由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召开,主要任务是听取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上年度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情况通报,听取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情况通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选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等。

人大街道工委可以组织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代表对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代表应当密切联系群众,通过日常走访、调查研究等方式,广泛收集和反映群众对街道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民生实事办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