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