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据在制造业等工业领域的发展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和网络化联接,推进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升工业互联网应用水平;发挥制造业数据资源优势,提高制造业数据治理能力和供给水平,推动构建制造业等工业领域基础数据库和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匹配的特色高价值数据集,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