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本省建立数据企业认定机制,明确认定标准、程序,引导、支持数据企业发展。

鼓励企业等经营主体、个人发起设立或者参与组建数据企业,创新数据业务与商业模式,提供多元数据产品和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数据业务,创设数据企业或者数据业务内部机构,提升数据业务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