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维护运营单位履行维护运营合同的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核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