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森林防火区范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相关产权人或者经营者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工业园区等的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需要,可以提前进入或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