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的,由物业服务人、管理单位在小区内公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前告知可能会受到噪声影响的居民。

十八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和家具加工。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