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推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高效精准对接,促进市场主体信贷便利化。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开发、推广惠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

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促进企业融资畅通,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筛选、培育、辅导和服务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