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计划。暂未列入改造且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区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开辟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设施器材及更新、改造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安装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等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利用小区周边及内部空地、荒地等,协调采取扩充车位、引导分流停车等措施,保障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