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应当从立法项目库筛选。
年度立法计划在正式确定前,应当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和有关工作机构沟通并征求意见。年度立法计划正式确定后,应当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和有关工作机构备案。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按照要求督促落实。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实施中需要调整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市人民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应当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