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提取人限期退回资金,同时取消提取人五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提取人限期退回资金,并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