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伪造、变造材料等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