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2

In force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紧急情况的,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可以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