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各级黄河河务部门、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行使黄河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