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公正高效的诉讼服务体系,加大经营主体涉诉案件办理力度,畅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司法救济渠道。
人民法院应当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和执行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管理,提高执行质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与协作,协同推进执行工作,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