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人;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物业服务人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房屋装修前,未告知物业服务人或者办理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按照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禁止装饰装修车辆、施工人员进入物业服务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